关于撤销黄惠勇
第十二届省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2021年1月12日政协湖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协商决定)
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协商决定,撤销黄惠勇第十二届省政协委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