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省政协召开“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民主监督协商会,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基层代表在会上发言,现予以摘发。

曹暇(省政协委员、郴州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严格用地管理,坚决遏制增量。一是加强部门协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信息沟通与执法协作,共同预防和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二是将土地利用监管纳入县、乡(镇)日常土地巡查范围,扩大全天遥感监测范围。三是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管理,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
分类分策处理,妥善减少存量。一是针对违法违规用地存量,处理好严格执法与历史遗留问题的关系,尽可能减少经营主体的经济损失,不搞一刀切。二是坚持分类施策。在保证耕地数量不减少、耕作层不破坏、质量不下降的基础上,允许土地使用者因地因时制宜地进行生产调整,提高农民收入。
培育新型主体,发展社会服务。一是政策补贴应向懂技术的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 主体倾斜。二是充分发挥村集体在优化和完善土地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三是提高社会化 服务水平,逐步扩大生产服务托管面积。
创新机制方法,激活治理效能。一是规范工商资本行为,做好工商企业流转耕地的资格和项目审查,预防流转主体私自改变土地用途。二是平衡产销区域利益,省内耕地资源较多、质量较高的区域某种程度上承担了省内其他主销区的粮食生产任务,应通过增加转移支付、打造对接平台等探索创新粮食产销协作机制,立体多方位保障粮食安全。
图 | 政协融媒记者 闫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