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
隆回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学费补偿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
发布时间:2019-11-01 编辑:
分享

28182_zhangchunmei_1572526403064.jpg


  10月28日,几名高校毕业生在隆回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学费补偿。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3年以上(含3年)的,由省财政安排经费给予学费补偿,补偿标准参照我省高校平均学费标准连续补偿3年。罗理力/摄影报道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