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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省委会建议:优化中药制剂调剂使用政策
发布时间:2026-02-06 编辑: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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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是中医药特色的重要体现,对于满足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等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广泛细致调研,农工党省委会建议,优化我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政策,充分发挥其在中药新药转化中的“孵化器”功能。


近年来,湖南相继出台了《湖南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关于促进湖南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提出建设区域中药制剂中心、完善调剂使用政策、扩大调剂范围等目标。这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发展与调剂使用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些在医院院内热销、口碑很好的中药制剂,经过长时间的临床应用,通过大量数据证明疗效显著、质量稳定、安全无毒,而且治疗人群广泛,可以给患者减轻病痛、带来实惠。在不同医疗机构应用这些优质院内制剂,不仅可以给患者提供更多的用药选择,也能够促进优质中药制剂向新药转化。


目前,我省已公布3批调剂品种目录,共纳入244个品种,相较于全省已取得注册或备案的1400余个中药制剂品种而言,调剂使用工作的整体成效还有巨大提升空间。


为了增加可调剂品种数量,加快推动特色明显、群众需求迫切的优质中药制剂在医联体、医共体及区域内的互通共享,农工党省委会建议,进一步放宽准入限制,扩大调剂品种范围,研究取消或调整“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备案中药制剂不纳入调剂目录”的限制性规定。对于临床使用多年、疗效确切、安全性高、质量稳定的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经评估后应允许其纳入调剂范围。


在确保调剂有效落地层面,农工党省委会建议,细化配套政策,尽快研究制定并出台关于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的具体实施细则或指导意见。重点明确调剂使用的价格管理机制(如备案制定价)、医保支付政策衔接、药款结算周期与方式、制剂配送要求与责任主体等,为医疗机构间开展制剂调剂提供清晰、可操作的政策依据,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如何优化管理模式,提升调剂使用效率?农工党省委会建议探索优化调剂使用的管理机制。一方面借鉴外省经验,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于在医联体、医共体或特定区域内调剂的、临床使用历史长、安全性数据充分的中药制剂,研究由审批制转为备案管理的可行性。另一方面,考虑将部分调剂使用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确保用药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调剂响应的灵活性和效率,激发基层活力。


文 | 政协融媒记者 谭钧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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