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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相对贫困,湖南系列利好政策来了!|建议案办复
发布时间:2020-09-23 编辑: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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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将农村低保标准提标、残障人士康复救助、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新改扩建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等4项工作列为2020年要办好的12件民生实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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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声报记者 闫利鹏/摄


  9月22日,省扶贫办会同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等省直部门就今年6月省政协常委会关于“落实社会保障兜底扶贫政策,建立解决农村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向中共湖南省委、省政府的建议案中所提建议采纳办理情况进行了介绍。


  今年以来,湖南聚焦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工作和建立解决农村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相继出台了系列有力度的政策文件,采取了多项有温度的举措行动,为社会保障兜底特困群体和其他贫困人口带来了诸多利好。



构建全民生领域大救助大核对机制


  兜底救助人群的精准识别,是开展社会兜底保障工作的基础,也是核心内容。


  为此,建议案提出的第一条建议便是“启动建立统一的扶贫大数据信息平台,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进一步提高兜底保障工作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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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这一建议,省民政厅回复表示,当前,省、市、县社会救助核对平台基本实现三级贯通,一体交互。与此同时,信息共享机制日益完善,在之前归集9个部门数据的基础上,今年新归集社保、医保、就业、医疗救助等数据,实现了12个省直部门23类数据共享。


  民政部门还紧盯重点对象,搭建全省相对贫困人口数据监测库,探索建立主动发现机制,推动构建全民生领域的大救助大核对机制;实现社会救助新进对象“凡进必核”,初核率、复核率均达到100%。



社会救助标准和水平再次提高


  特困群体基本生活是否得到保障,是委员们在调研过程中尤其关注的问题。建议案提出,要建立完善与低保标准衔接机制,稳步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和水平。


  据介绍,截至今年7月,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平均达到4807元/年,比2019年增加302元;救助水平平均达到250元/月,比上年每月新增24元。


  今年以来,省级财政在除刚性支出外一律压缩20%左右的情况下,新增1.5亿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安排1亿元专项支持边缘户危房改造,调剂专项资金给予11.9万边缘人口参保缴费补贴,为12.69万名残疾人灵活评残办证,将困难生活和护理补贴标准均提高到65元/月。


  9月初,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赴省内外开展社会救助改革调研,争取年底前建立社会救助资金政府投入和分级负担机制、社会救助标准和救助水平动态调整机制。



针对两个特殊群体连出新政


  针对建议案中提出的“进一步推进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工作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建议,省民政厅、省残联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充分吸纳。


  省民政厅牵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


  省残联制定了《关于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拟对16周岁以上一级或二级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人,强化家庭照护、社区照护和集中照护。


  省医保局加强对全省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等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形成了《湖南省医疗救助办法》(征求意见稿)。



6市州拟纳入“十四五”支持振兴规划


  建议案提出:“要建立健全相对贫困长效治理体系,有序构建精准帮扶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相对贫困的长效治理路径,不断激发相对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


  对此,省扶贫办已着手开展《湖南省“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总体思路是:设立5年过渡期,在乡村振兴战略框架下推进巩固脱贫成果、治理相对贫困工作,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不减,以建档立卡系统为基础,建立完善防止返贫大数据平台,强化产业、就业、消费扶贫、兜底保障等措施,设立农村脱贫人口巩固率和收入增幅宏观指标,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考核。


  省发改委将加快编制全省“十四五”时期支持相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振兴规划。与此同时,按照2018年度人均GDP、人均财政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4项指标,初步遴选了湘西、怀化、邵阳、张家界、娄底、永州等6个市州为我省相对贫困地区。下一步,还计划将这6个市州纳入国家相对贫困地区,争取加大政策、项目、资金倾斜支持力度。


END

文|湘声报记者 李飞

责编|陈云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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