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文
曾与朋友聊及新文化运动主将们的一些事儿,大都以为陈独秀与胡适因“主义与问题之争”分道扬镳,最终形如陌路,断了来往。其实不然。细读陈独秀留下的朋友通信便可发现,尽管两人政治主张已经不尽相同,个人性格也差别很大,但他们的友谊却维持到了生命的终点。这恐怕要算中国现代文化史上一段相当耐人寻味的历史。
他们同是安徽人,但两人的结交却是在新文化运动期间。1915年9月,陈独秀创办《新青年》时,胡适仍在美国留学。陈独秀通过亚东图书馆的老板汪孟邹向胡适寄去《新青年》杂志,并邀其为《新青年》撰稿。汪孟邹与胡适既是同乡,又是好友。在他的再三催促下,胡适先是寄给了两篇翻译之作,接着又寄来了《文学改良刍议》一文。对于这篇关于文学革命的文章,陈独秀读后“快慰无似”,立即将其发表在《新青年》2卷5号上。同时,从文中提取“白话文学”这一核心命题,挥笔写下《文学革命论》一文,紧随其后在《新青年》2卷6号上发表。由于陈独秀的极力推介,加上当时《新青年》在年轻人中的影响,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一文发表后迅速引起轰动效应,让年轻的胡适一举成名。于是,胡适于1917年6月毅然放弃博士论文答辩的最后程序,接受蔡元培的邀请,回国到北大任教,投身新文化运动。从此,拉开了他与陈独秀高举“科学”“民主”的大旗,为“反对旧文学,提倡新文学”并肩战斗的序幕,两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然而,随着胡适和李大钊引发的“主义与问题之争”的出现,《新青年》同人内部发生分化。对随陈独秀迁至上海的《新青年》杂志,北京同人以为“色彩过于鲜明”,赐稿明显减少。1920年12月,陈独秀在赴粤任职前去信与仍在北京的胡适等同人商量对策。胡适回信提出了三条办法:第一“听《新青年》流为有特别色彩的杂志”,北京同人“另创一个文学哲学杂志”;第二将《新青年》杂志迁回北京,坚持“注重学术思想艺文的改造”,恢复其“不谈政治”的特色;第三对外宣布《新青年》停办。对于胡适提出的这些意见,陈独秀反应尤为强烈。他在复信中是颇含怒气地对胡适说,自己宣布停办,“弟不知理由何在?”“对于第二条办法,弟虽离沪,却不是死了。弟在世一日,绝不赞成第二条,因为我们不是无政府党人,便没有理由宣布不谈政治”。至于北京同人提出另办一杂志,“于《新青年》无关,更不必商之于弟”。不难看出,信中不仅陈独秀毫不隐晦地亮出了自己的办刊主张,同时充分展现出他心直口快的鲜明个性,不能不说颇像是一封绝交信。因而,一时间大家都为他们之间的友谊担心起来。新文化运动的另一主将钱玄同就曾这样说过:“初不料陈、胡二公已到短兵相接的时候!”
让人感到出乎意料的是,在尔后的日子里,他们不仅继续为商榷《新青年》的有关问题保持着通信往来,而且胡适还为陈独秀致力的事业提供了不少帮助。胡适名气大、人脉广,有能力办成许多别人难以办成的事。陈独秀利用他的这个特点,为自己的同志寻找工作、出版著作、催索稿酬,打通过不少关节。与陈独秀一起从事革命活动的蔡和森,拟在商务印书馆出版《社会进化史》一书。为帮助蔡和森筹办此事,1924年,陈独秀在一年中四次给胡适去信,寻求利用他与商务印书馆的特殊关系,落实出版事宜,催索剩余稿酬。他先后是这样在信中说:“蔡和森兄卧病在床,特函求吾兄将他的书稿函告商务结束,余款早交,使他得有医药之费或可活命。”“蔡稿求兄早日解决,因其需款至急。弟曾为此贷款二百元,若稿款久歉不来,弟亦陷此困难涡中也。”“此弟事,非蔡事,求吾务必提前办一下。”到年底,蔡和森终于拿到可缓燃眉之急的300元稿酬,陈独秀又给胡适去了一信致谢。陈独秀三番五次地给胡适去信,充分地说明了:一是陈独秀与一起战斗的同志当时确实亲如手足; 二是他与胡适的个人友谊依旧相当的铁,并没有因“主义与问题之争”受到影响。
在他俩后来的友谊中,最为感人的应是胡适对陈独秀的多次营救。陈独秀一生命运多舛,先后八次被通缉,五次被捕。在陈独秀与胡适相交后的四次被捕中,胡适都全力参与了营救。他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关系,让陈独秀不是尽快走出了监狱,就是减轻了最终的判处结果。1932年10月,是陈独秀最后一次被捕,国民党政府以他“专事赤化,危害民国”的罪名,决定“迅予处决”。千钧一发之际,胡适联合丁文江、傅斯年、任鸿隽等学者名流急电蒋介石,反对草率从事,要求交司法部门慎重处理,同时利用自己的社会影响,亲自上阵作《陈独秀与文学革命》的讲演,争取社会各界的同情与支持。迫于舆论压力,陈独秀被改判为关押13年,不久又改判为8年。陈独秀的性命得以保住之后,而胡适并未就此罢休。1937年8月,身在美国的胡适又给当时权倾一时的汪精卫写信,请他与蒋介石交涉,提前三年释放了陈独秀,让他避居在当时的四川江津,以度晚年。特别是,当得知陈独秀生活拮据、疾病缠身时,胡适又求得一家图书公司的支持,拟邀陈独秀到美国去撰写自传。虽然最终被陈独秀所拒绝,但不能不说胡适确实把两人的友谊维持到陈独秀的生命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