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声报讯 近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条措施》要求,湖南省结合全省脱贫攻坚实际,出台十条措施解决扶贫领域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
减少填表报数。发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和湖南省精准扶贫基础数据平台作用,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和比对。扶贫信息数据主要通过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上报,不再要求县以下单位通过其他渠道提供;坚决管住村级填表报数,除按国务院扶贫办要求每年开展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外,不得要求乡村干部进村入户填表报数。
精简发文数量。凡现行文件已经部署且仍然使用的,上级机关已发文到县或已公开发文的,全省会议已印发会议材料的,一律不再重复发文。确需发文的要简明扼要,除中长期规划等文件外,其他规范性文件或综合报告不超过5000字,专项工作报告不超过2000字。2019年发给县级以下的文件减少30%-50%。
减少会议频次。凡主题接近、内容相关、参会人员相同或交叉的会议,一律合并套开。严格控制全省综合性会议,重点压缩专项业务性会议,每年全省扶贫综合性会议原则上不超过2次,2019年开到县级以下的会议减少30%-50%。
规范材料报送。市、县原则上每半年报送1次脱贫攻坚综合材料,单项工作只提供基本观点、基础素材、基本数据,原则上不得统一要求基层形成详细的文字材料。凡是口头上、电话里能够说明清楚的,一般不再要求基层再提供书面材料。
优化考核评估。每年全省只组织1次综合性考核。做好考核评估衔接统筹,凡申请脱贫摘帽的贫困县的省级考核评估与退出评估验收原则上合并进行。市一级原则上使用省对县级考核评估结果,不再另行组织实地考核。市州及相关部门不得开展脱贫攻坚专项考核和第三方评估。
统筹督查检查。省常态化联点督查改每月1次为每季度1次,省直相关部门未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不得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查检查,省扶贫办机关各处室未经办领导同意不得组织开展全面性大规模的业务工作专项督查检查,确保对县乡村的督查检查事项减少50%以上。
加强调查研究。大力提倡“四不两直”调查研究,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强化资金监管。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
夯实精准基础。坚持动态调整,及时将贫困对象纳入建档立卡系统,坚决清理优亲厚友造成的错评对象。严格脱贫标准和程序,严肃查处“虚假式”“算账式”“指标式”“游走式”脱贫等问题,确保脱贫结果真实,脱贫成效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严控庆典活动。贫困县脱贫摘帽不得进行庆祝活动。严禁为迎接视察检查制作高档大型宣传展板、画册等。 湘声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