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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一江碧水 湖南答卷亮眼
发布时间:2021-04-30 编辑: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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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融媒记者杨睿文


一江碧水.jpg


  2018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调研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情况时,向湖南提出:“守护好一江碧水。”


  7个字,是殷切嘱托,也是千钧重任。


  3年来,湖南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在长江保护修复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一江一湖四水”系统保护和治理得到了明显改善。


  看成绩   “一湖四水”水质提升显著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长江干流湖南段和湘资沅澧四水干流108个监测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II类;全省60个“水十条”考核断面优良率达到93.3%,比2017年增加5个百分点;345个省考断面优良率达到95.9%,比2017年提高2.3个百分点;永州市、邵阳市进入全国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前30位。


  作为湖南“一号重点工程”的湘江保护和治理,从2013年开始,连续实施3个“三年行动”计划,累计退出1200余家涉重企业。2020年,湘江干流39个断面全部达到Ⅱ类水质,镉、汞、砷、铅和六价铬等五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浓度比2012年平均下降58%以上。


  自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以来,洞庭湖总磷浓度不断下降。湖体总磷浓度由2017年的0.073毫克/升持续下降为2020年的0.06毫克/升(下降17.8%);湿地面积达到935.5万亩,保护率达76%以上;越冬水鸟超过28.8万只,同比增加16.6%,创下10年之最。


  强举措   “铁腕”推进生态环境修复


  守护好一江碧水,湖南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将全省20.23%的省域面积纳入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建立起“1+14+860”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明确规定长江干流和湘江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准新增化工园区,推动沿江化工企业搬迁。同时加快推动五大重点工矿区转型升级,株洲清水塘261家、湘潭竹埠港28家重化工企业已全部退出。


  与此同时,湖南深入推进长江保护修复八大专项行动,纳入重点整治的8个水质超标或不稳定断面中,7个断面已经达到或优于III类,大通湖水质由劣五类改善到IV类。长江湖南段及湘江干流4497个入河排口排查、点位解析等工作顺利完成。在“三磷”专项排查整治中,存在问题的11家企业中,8家完成整治(另外3家长期停产)。144个省级及以上园区均配套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排查的17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184个地级城市黑臭水体,完成整治181个。乡镇“千吨万人”排查的676个问题中,673个完成整治,其他3个按序时进度推进。国家交办的99个长江经济带自然保护地重点问题已完成整治。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中,国家交办的91个重点问题已完成整改。


  目前,按照“污染消除、生态修复、群众满意”的目标,针对21类问题,明确了具体销号依据和行业标准,加大对地方的技术指导和帮扶。截至2020年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76项任务完成整改70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41项任务完成整改销号33项;2018、2019长江经济带警示片交办的37个问题整改销号33个,洞庭湖自然保护区采砂、东安高岩水库饮用水水源锑超标等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下一步,湖南将把长江保护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深化“一江一湖四水”系统保护和治理,加快解决长江岸线治污治岸治渔、重点工矿区遗留污染治理、洞庭湖总磷削减、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湿地保护修复等重点难点问题,为打造清洁美丽的万里长江立起湖南新担当、作出湖南新贡献、彰显湖南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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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答卷”


  成绩一

  全省划定860个环境管控单元


  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格项目审批,湖南省实施环境分区管控,将“三线一单”相关要求纳入新修订的《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省、市相继发布“三线一单”管控意见和准入清单。


  截至目前,我省共划定860个环境管控单元,重点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管控要求、环境风险防控、资源有效利用等方面,分类分级“量身制定”准入清单,已构建形成“1+4+14+860”清单体系。


  成绩二

  湘江干流39个断面全部达到Ⅱ类水质


  我省连续实施湘江保护和治理3个“三年行动”计划。从2013年开始累计退出1200余家涉重企业;全面排查省内192家涉铊工业企业,严控重金属物料跨省转移;深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大调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调查排查企业9000余家,整治涉危问题1100余个;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140座重点尾矿库已基本完成综合整治;全面组织实施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湘江流域和洞庭湖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4大类工程,实现综合治理。


  2020年,湘江干流39个断面全部达到Ⅱ类水质。


  成绩三

  湿地保护率76%以上


  根据监测,2020年湖南湿地面积达到935.5万亩,保护率超过76%。


  一批影响湿地生态环境质量的“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大通湖退出劣V类水体,80%以上的水域恢复水草;东风湖黑臭水体也已消除黑臭;洞庭湖总磷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46.4%。


  优良的湿地生态环境吸引越来越多越冬候鸟来湘,2020年洞庭湖湿地越冬水鸟数量超过28.8万只,同比增加16.6%,创近十年最高水平。


  成绩四

  全省8.6万多家企业获排污许可证


  我省已完成所有行业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并为86389家企业完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实现发证、登记双清零,提前2个月完成任务。


  目前,我省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坚持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从“一湖四水”源头强化污染防治和管控。今后,我省将通过加强对排污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管理,推动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监管执法全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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