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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全面推行田长制,设置“5+1”组织体系
发布时间:2022-09-14 编辑: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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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声报讯   9月14日上午,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湖南全面推行田长制,预计在9月底前实现田长制全省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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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强调:“要扛稳粮食安全的重任,稳步提升粮食产能,全面压实耕地保护责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坚决遏制各类违法乱占耕地行为。”湖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2年省委一号文件和省政府工作报告都明确要求推行田长制。今年8月30日,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意见》,明确了推行田长制的总体要求、组织体系、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明晰了省田长制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标志着湖南正式全面推行田长制。


田长制推行以坚决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扎实提升耕地质量、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严肃查处违法乱占耕地行为、全面实行线上线下耕地“云保护”为主要任务。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省自然资源总督察陈仲伯介绍,湖南田长制设置“5+1”组织体系,“5”即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1”即由村“两委”成员、小组长担任的网格田长。其中,省级田长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田长由省委负责农业农村工作,省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工作的省领导担任;21个省田长制责任单位协同推进落实;省田长制办公室设在省自然资源厅。市、县级田长对本地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粮食生产等负总责。乡级田长负责组织实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工作。村级田长主要负责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开展劝耕促耕行动。


据悉,目前全省已有13个市、117个县市区实施田长制。近年来,湖南通过全域推行田长制,耕地保护取得了系列成效。今年卫星监测耕地净增加2.48万亩,迎来了耕地数量“进大于出”的历史性拐点,保障了年粮食总产量稳定在600亿斤以上。


文、图 | 政协融媒记者蔡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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